政府采购将明确使用绿色包装!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部门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和电子卖场也要积极推广应用包装需求标准,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包装需求标准的产品加挂标识,引导采购人优先选择。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共7项,包括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对于检测方法,其中要求,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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